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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受理范围:

(一)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和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二)其他依法依规可以受理的情形。

不予受理范围:

(一)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来信,本信箱不予受理。

(二)来信不属于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职能职责的范围,本信箱不予受理。

(三)来信人填写信息应如实、认真、负责,但对姓名为匿名、联系电话不准确,以及其他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本信箱不予受理。

(四)对来信内容阐述不清、内容不完整,导致工作人员无法准确答复或无法开展调查的信件,本信箱不予受理。

(五)对同一来信人在规定答复期限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本信箱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一)来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不得诽谤、不得诬告他人、不得人身攻击。

(二)如无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将会尽快回复信件,短期内请您不要重复咨询同一问题,回复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三)对企业和群众的信息我局将严格保密。

(四)本须知和条款由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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