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近日发我局<关于对新发放《印刷经营许可证》企业的检查情况>的意见,以及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现场情况的核实,内蒙古展瑞广告有限公司已不符合印刷企业设立的要求。我局决定撤销内蒙古展瑞广告有限公司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内印证字第15A020546号〕,印刷企业在我局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在一周内将许可证交回我局。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的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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