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拟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我局相关工程项目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及经验丰富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相关工程项目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相关工程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
3.采购方式:询价
4.报价方式:采用折扣报价,折扣是指响应人拟收取服务费用总价的百分比。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6.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8 条规定的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5.提供响应报价函;
6.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
7.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递交材料时间、地点及结果通知
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705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 高伟翔
电话:0471—533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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