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材料、减时限,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推动住建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服务的通知》(内建行〔2021〕441号),现就我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原件审核。我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事项所涉申报材料,取消线下核验原件环节,全流程线上审核,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申报材料中涉及人员资格的,需在相关网站上可查。执业资格证书查询网站:内蒙古职称证查询网站:https://www.nmgrck.cn/zscx/query ,全国职称证查询网站 (个人使用):https://www.12333.gov.cn/,学历证书查询:微信学信网公众号。职业技能证书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职称证书网站不可查询,需线上提供真实有效的职称评审表,经我局与职称证书发证机关核查属实后,予以认可。
三、强化事中事后核查。我局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审查机制,加强同监管部门衔接,对许可从严把关审查,发现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或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企业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惩戒。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