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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

来源: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9-02 10:2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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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通行码互通互认和“一码通行”问答

问题一: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一体化平合)推动实现互通互认的健康通行码主要包括哪些,有什么用途?

答: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推动实现互通互认的健康通行码主要包括全国一体化平台推出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和各省(区、市)健康通行码。目前,以全国一体化平台为数据枢纽,已实现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防疫健康信息共享和健康通行码的互通互认,利用汇聚的卫生健康、出入境、民航、铁路、电信等方面数据,结合各省(区、市)汇聚的防疫健康信息数据,为个人提供防疫信息证明和风险提示。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健康通行码已可实现“一码通行”,可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卡口、居住小区、工厂厂区以及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通行凭证。湖北、北京等地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实现了防疫健康信息共享,在符合本地防疫管理要求前提下推动人员有序流动和复工复产。

问题二: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有什么服务功能,在什么时候需要申请这个码?

答: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利用汇聚的卫生健康、出入境、民航、铁路等方面数据,实现确诊或疑似患者、同行密切接触者、入境确诊疑似患者同乘人员、个人14天内到访地、城市防疫风险等级等查询,可根据查询结果综合判断用户防疫健康信息是否存在异常,为用户提供权威、全面的健康信息查询和出行提示。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主要用于支撑跨地区健康通行码互认,对于跨省出行人员可通过领取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或领取到访地健康通行码并关联本人已有健康通行码信息,作为通行凭证。对于本省(区、市)内居民出行建议以使用本省健康通行码为主。跨省出行时,建议提前申请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或到访地健康通行码。

在全国一体化平台申领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主要提供的功能包括:一是防疫健康风险综合提示服务;二是查询是否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三是查询是否为同乘密切接触者查询(可查询近14天内是否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同乘过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四是个人近14天行程申报与查询(通过“通行大数据行程卡”进行核验);五是个人入境时是否与确诊、疑似患者同乘查询(可查询是否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同乘一个航班入境);六是个人已领取各省健康通行码信息查询(可关联个人己领取的全国各省健康通行码,集中汇聚各省健康通行码风险提示);七是到访城市和健康打卡城市防疫风险等级查询(可查询个人近14天内曾到过的地市防疫风险等级和健康打卡所在城市的防疫风险等级);八是“健康信息纠错”服务(个人对防疫健康风险综合提示中的信息有疑义,可通过“健康信息纠错”服务,全国一体化平台将及时转有关地方或部门处理)。

问题三:公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的申领?

答:公众可使用手机下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或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等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访问)访问“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经实名认证和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以二维码形式展现,同时也可查看本人的防疫健康相关信息提示。各端均可通过“防疫码扫描”查看个人的防疫健康相关信息,经本人授权,也可提供给有关方面进行扫码查验.目前,每天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无次数限制,公众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申领。手机页面上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有效时间为15分钟,过期后需要重新进入申领页面点击“您已领取,立即查看”即可,无需重新填写信息。

问题四:公众在申领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时,完成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后发现错误该怎么办?

答: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提供修改个人健康申报信息功能,用户可修改除身份证、姓名、手机号外的本人申报的健康信息。需提醒的是用户每天只有1次修改机会,在修改信息时请谨慎填写,避免再次操作错误。

问题五:公众对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展示的相关信息有疑义时怎么办?

答:公众申领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后,如果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同行密切接触等查询结果有疑义,可通过“我要纠错”、“健康信息纠错”等功能提出修改补正申请,全国一体化平台将及时转有关地方或部门处理。

问题六:公众在使用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时,出现“系统繁忙,当前查询人数过多,请稍后再试”时怎么办?

答:目前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和各省(区、市)的健康通行码均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进行防疫健康信息的查询核验。由于同一时间申码、验码人员过多,有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请耐心等待片刻,稍后再试即可。公众也可选择申领所在地健康通行码,以免影响及时通行。同时,全国一体化平台也将根据实际需求不断对系统进行扩容升级,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障健康通行码综合查询服务稳定运行。

问题七:公众申领的全国一体化平合“防疫健康信息码”或地方健康通行码没有得到互认怎么办?

答:目前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和各省(区、市)健康通行码已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和规则,明确了跨地区流动人员健康通行码信息的可信可用。各省(区、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正在深入推广健康通行码互信互认应用,作为在交通卡口、居住小区、工厂厂区以及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通行凭证,推进在全国范围“一码通行”。湖北、北京等地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实现了防疫信息共享,在符合本地防疫管理要求前提下推动人员有序流动。除北京、湖北等地外,若出现健康通行码无法互认的情况,可向本地相关管理部门或12345热线等反映。

问题八:公众已经申领本省(区、市)健康通行码,在跨省(区、市)出行时,是否还需要申领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或其他省(区、市)健康通行码?

答:本省(区、市)健康通行码主要用于本省出行和证明所在省的健康状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与各省(区、市)健康通行码相关防疫健康信息已经实现数据共享互信。为支撑疫情精准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公众在跨省出行时,建议申领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或到访地的健康通行码。

问题九:老人、小孩能否申领全国一体化平合“防疫健康信息码”?

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老人和小孩可由他人帮助注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通过实名认证后进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的申领。没有身份证的老人或小孩应当可通过线下填报等方式申报健康状态供管理人员查询核验,各地不能以申领健康通行码作为唯一通行凭证。

问题十:入境人员是否可以申领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

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普通护照的入境人员可以申领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并真实填写本人的入境相关信息。入境人员通行管理需按各地防疫部门要求执行。

问题十一:公众申领健康通行码后,如何确保个人的健康信息数据不泄露?

答:健康通行码系统由政府部门负责建设,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数据安全,有严格的访问、使用权限控制及相关管理办法,严防数据泄露。同时前端采集的数据进行了加密处理,对用户实人认证数据信息进行脱敏处理,以确保数据安全。在亮码扫码使用时,均需本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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