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实施主体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机构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471-5332000 投诉电话 0471-533222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不公开

实施依据
1、 依据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法律文号:(中发【2016】18号)
法律条款:全部条款
依据内容:全部内容
2、 依据名称:《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法律文号:(国发【2004】20号)
法律条款:全部条款
依据内容:全部内容
3、 依据名称:《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
法律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7号令)
法律条款:全部条款
依据内容:全部内容
4、 依据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法律文号:(发改投资【2014】2724号)
法律条款:全部条款
依据内容:全部内容
5、 依据名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律文号:(呼政发【2017】52号)
法律条款:全部条款
依据内容:全部内容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类型 材料必要性 备注 样表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原件1份  纸质 非必要 
落实建设资金的文件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 非必要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重大项目需提供)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