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002014201002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权利来源 |
无 |
行使级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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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法定办结时限 |
16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6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到现场次数 |
1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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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可在线申报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咨询电话 |
电话:0471-5181311,0471-12345 |
投诉电话 |
电话:0471-12345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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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深度 |
材料核验(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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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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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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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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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版本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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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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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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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各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是否支持快递物流 |
支持 |
1、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和《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19〕204号)规定,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牧区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申领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五条:……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五、大规模开展
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
收费依据:该事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签名签章要求 |
材料来源 |
出具单位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基本身份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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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暂无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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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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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出具的学员考勤记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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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暂无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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