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35XK14009000 |
实施单位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权利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级层 |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和法人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收费 |
到现场次数 |
3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无
|
许可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可在线申报 |
是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咨询电话 |
0471-5332000 |
投诉电话 |
0471-5332221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事项办理深度 |
信息发布(Ⅰ级)
|
3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到现场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事项版本 |
15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办理地点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
是否支持快递物流 |
支持 |
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
根据2015年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全部条款, 全部内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呼政办发〔2014〕25号, 全部条款, 全部内容
1、 费用名称:1.道路恢复费2.恢复道路和市容环境卫生保证金
收费依据: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呼政办发〔2014〕25号)
收费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290/平方米,环保砖人行道路面:110/平方米,石材人行道路面:360/平方米,石材侧石:260/米;一年内:5倍、二年内:4倍、三年内:3倍、四年内:2倍;收费总额=建成周期系数×收费标准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签名签章要求 |
材料来源 |
出具单位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 |
电子 |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行业主管部门必要性审查意见(上级部门)和市政设施建设类(管线类)规划审批批复 |
电子 |
|
政府部门核发 |
上级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施工方案 |
电子 |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审批标准 |
受理 |
巴俊珍 |
1 |
|
踏勘意见 |
(市政局)刘志刚、(交警支队)张向东、(城管局)巴俊珍、达赖 |
5 |
|
审批 |
云振娅、赵泽民、杜吉旺 |
3 |
|
出件 |
伊敏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