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34006000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
权利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级层 |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和法人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到现场次数 |
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无
|
许可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形式 |
|
是否可在线申报 |
是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咨询电话 |
电话:0471-4606330,0471-12345 |
投诉电话 |
电话:0471-12345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事项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0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到现场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事项版本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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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
办理地点 |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党政办公大楼统计局9楼960号办公室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是否支持快递物流 |
支持 |
1、一、先进集体推荐条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012年以来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的。(二)解放思想,创新进取,在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三)在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信息、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开展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知识传播、提高统计公信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四)在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国家调查中做出重大贡献。(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决策科学,凝聚力和战斗力强,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队伍素质优良,有较高的公信度。(六)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原则上从事统计工作5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热爱统计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二)积极参与统计改革,开拓创新,在统计实践和统计理论研究方面有重大创新或发现,对统计工作影响深远。(三)坚持原则,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抵制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和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中表现突出。(四)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事业大局,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 ; (五)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收费依据:该事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签名签章要求 |
材料来源 |
出具单位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统计系统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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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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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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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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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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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系统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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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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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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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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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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